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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管金融公司领导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管金融公司领导小组和领导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对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金融公司制度,推动中管金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双管齐下”推动中管金融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管理规定》以适应中管金融公司改革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设引领金融公司科学快速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金融公司房屋队伍为目标,确定中管金融公司领导的职位设置、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监督约束等副本 提出并加强加大市场化选择力度、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任期制等深化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措施。

“中央“双管齐下”推动中管金融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评估方法》紧密结合中管金融公司的优势,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工具和评估理念,科学设计中管金融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的评估指标复印件,建立规范的评估流程,对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控股企业执行分类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 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培养、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确定了中管金融公司注重经营业绩,高度关注。

“中央“双管齐下”推动中管金融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在借鉴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公司领导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近年来人事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流程,确定要求,体现中管金融公司垂直领导本系统党组织、垂直管理本系统领导的“双垂直”体制要求, 强调公司领导市场化管理方法,中管金融公司领导管理有法有章,对深化国有公司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标题:“中央“双管齐下”推动中管金融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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