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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贾中山)今天上午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获悉,各地将于6月中旬陆续公布分阶段电价实施方案,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除西藏、新疆外,29个省市区已结束听证,各地根据听证会意见制定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陆续公布实施方案,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根据目前明确的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基础电量,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要求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 二级耗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一次上涨5美分。 第三段是剩下5%的耗电量最高的家庭,一次的电费会上涨3角。 截至目前,已在29个省完成听证,根据该方案规定了各地3个等级的电费电量。

“发改委:阶梯电价7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表示,各地将在最终实施方案中考虑听证会的意见,将可采纳的意见纳入实施方案,对于暂时不能采纳的意见,也将在实施方案公布后说明这些意见。 国家发改委表示,大部分省份提高了第一阶段的电量,大部分地区覆盖率大大超过80%,部分地区达到90%。 1档的电量高的月平均为260度,低的为150度。

标题:“发改委:阶梯电价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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