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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璐北京报道

为水、天然气等阶段性价格改革提供经验

国家发改委14日宣布,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正在举行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具体方案将于6月中旬陆续公布,从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点。 其中,大部分地区最终明确的第一阶段电量较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而且在阶段性电价试点期间,第一阶段电量可以动态调整。

“阶梯电价七月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从2008年开始,我国就研究酝酿阶段性电价,年形成初步指导意见,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年正式发表。 根据发改委明确的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基础电量,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要求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 第二级用电量需要覆盖95%的家庭,一次电费上涨5美分,第三级是剩下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一次电费上涨3美分。

“阶梯电价七月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听证会上,半数以上的代表建议提高第一级的电量。 最终方案将通过这一意见,提高覆盖率,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 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针对另一个备受质疑的东西部地区电量差异问题,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表示,目前西部地区第一阶段的电量低于东部地区,是快速发展阶段和居民支出水平的客观反映,今后随着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支出水平的提高,第一阶段的电量将进行动态调整

“阶梯电价七月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另外,“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的耗电量必然比人口少的家庭高,这些家庭多为经济困难的家庭。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授权各地根据现实情况灵活妥善地解决家庭人口的差异问题 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可以申请增设电表或增加用电量基数。 在一些地区,让这个居民选择实行阶梯电价还是联合电价。

“阶梯电价七月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编纂和完善实施方案,并于6月中旬陆续公布,从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试点。

发改委表示,对居民用电实行分段电价,代表了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大方向,也为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的分段价格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标题:“阶梯电价七月全国试行 首档电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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