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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的人生也是一种乐趣,喝茶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 》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接近退休年龄的原广南县农村能源事业单位站长晏长青,在两年内贪污农村能源沼气建设补助资金194.5万余元,其个体收入达到57万余元。 最近,法院在一审中判处他14年有期徒刑。

“贪污沼气建设补助金 广南能源站站长一审被判14年”

工资太低了,他歪了头

58岁的晏长青是文山州广南县土生土长的农村生活的人。

2009年,广南县在各乡镇宣传建设沼气池,补贴由财政局、林业局划拨到能源站账户。 作为县农村能源事业单位站长,晏长青有权决定筹资,数百万元资金由他经手发放给农户,平均每户可领取1500元左右。

看到农民经济实惠、宣传沼气池建设资金释放进程的晏长青,觉得应该为自己“福利”。

“我经常去乡镇出差,经常和农户打交道,工作的辛苦与工资不成正比,开始改善生活。 ”。 晏长青收到补助资金是因为车站经费紧张。

从2009年8月开始,他与事务所出纳、会计合作,以沼气池旧改新的名义,向2008年建设的沼气池大众分发250多件气饭煲(沼气建设材料),并将财务上2008年建设沼气池的农户名单改为2009年新设的花名册。 此次筹集专项资金33万余元,晏长青分成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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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成功经验”之后,晏长青越来越厉害了。 通过假花名册的编制、现金补助、另类签名、少付多报等形式,全年他和一些下属先后领取了莲花镇等6个乡镇的沼气建设资金,共计194.5万余元。 除了用于公司支出的部分很少外,剩下的钱都和他分在了一起,他自己得到了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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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事件由他主动自首归还赃物

年5月,晏长青“取经”的其他乡镇林业站人员东窗发生事件。 晏长青日进斗金的“好日子”突然停止了。 不久被警察传唤时,他自愿承认了犯罪事实。 进入看守所,接到起诉书,他当初并不后悔。

公诉机关认为,晏长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越职权,侵占国家专项资金。 之后,利用职务之便,配合他人贪污公款194.5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惩处。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晏长青在征收补助资金犯罪的过程中起首要作用,但尚未立案,在强制措施宣布之前积极来案,如实说明犯罪事实是自首。 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赃物被退还40.2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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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法院因贪污罪判处晏长青有期徒刑14年,因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其归还的赃物将全部被国库没收,其他赃物将继续追查。 (记者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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