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90字,读完约2分钟

杭州农民抓蟾蜍被判刑,天津大妈设射击场被判刑……最近的一些违法事件,事件不重,但引起热议,为什么?

有些事件看起来像风马牛,但有共同点。 违法者不知道法,有人同情。 违法行为司空看惯了,有人害怕。 请考虑一下。 在公园门口和节日,射击场打气球的人减少了多少? 有些地方捕食蟾蜍成风,谁能想象祖先留下的这种行为会违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怪不得这几个人在被法律追究的时候受了委屈:明明是日常行为,前天没事,昨天也没事,今天是违法吗明明是大家的行为,张三没事,李四没事,我做了就违法了吗? 但是,确实是违法的。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只是你不知道法律而已。 这种违法行为的主体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姑且称之为“大众身边的违法”。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不知道违法也是违法的,可以同情、关注,但法律不允许的,应该判决,应该惩罚。 那么,如何根除“大众身边的违法”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实行国家机关“谁来执法”的普遍法律责任制。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事实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不仅国家机关落实“谁来执行法律”,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实施方案。 如果落到实处,一点也不为人知的专业行业法律就会普及,深入人心吧。 但是,从目前普通法的就业结构来看,普通法的力量最集中于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很多地方制定的普通法规划都流于形式。 社会普法在许多地方每年只限于“法制推进日”进行活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日常普法的大普法结构还没有形成。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只有群众心里有法,才能守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普及法律与严格执法同等重要。 民众不懂法,普通法者难以承担其责任,特别是对没有严格执行“谁在执行法律”的部门,需要问责机制。 对执法人员来说,所有法律都是责任田、负责任、尽职尽责。 法律和执法,就像播种和收获一样,是不可缺少的。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陈发明)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编辑:汪柯里·安德尔)

标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24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