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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微博)】(记者张焕平) 2月29日,在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原河南漯河市长吕清海被终止为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青岛新闻网社报道,吕清海因涉嫌严重违纪,他本人提出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要求,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要求。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吕清海的代表资格终止。

据财新网统计,截至今年3月1日,17人相继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其中11人因涉嫌违法违纪辞职,其余6人因工作人员调整辞职。

11名因涉嫌违法违纪辞职的人大代表中,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被判处死缓。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事业委员会前主任朱志刚被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中山市前市长李启红等5人被判处6-16年徒刑。 另外,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董永安等3人已经被制定为双规。

“因违法违纪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1人名单”

其中,因受贿罪定罪的有5人,受贿额最高的是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受贿额达到2023万元。

因违反纪律辞职的11名人大代表

涉案金额最高的是四川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染河村养殖场厂长谢冰,以其名义的四川汉唐实业有限企业向812名群众非法吸纳存款2.56亿余元。

漯河市前市长吕清海被称为“最短市长”。 同年7月9日以全票当选为漯河市市长,但直到同年8月25日因涉嫌违反纪律被纪检部门“双规”,时间仅有49天。

标题:“因违法违纪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1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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