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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表示,“新农合”的运营将越来越多地引入商业保险机构。 其中,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引起市场关注。

2月27日,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在介绍今年新农合工作重点时指出,将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工作试点。 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加新农合办理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进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的形成,分担重特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

“卫生部鼓励“新农合”牵手商业保险”

“从今年开始,将在部分地区探索新农合基金并拿出一些钱,如3元,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杨青表示,目前,西藏这样一点地方已经试点,是“拿出10元购买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

据业内人士介绍,鼓励新农合获得商业保险的情况可谓一举多得。 但是,目前新农合和商业保险采用的合同方法,首要的是后者自负盈亏,“将来必须进一步推进试点,还不完善”。

关于新农合基金的流向,杨青表示,希望将来90%的新农合基金流向县级医院。

标题:“卫生部鼓励“新农合”牵手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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