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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记者王明浩) 4月6日,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宣布,年度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6061元,月平均工资4672元,按年度全体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若干事项均按新标准执行。 4月9日,北京市人力社会保险局根据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了年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最高为14016元,最低为18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明确缴费基数。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根据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016元明确。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69元明确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03元 北京个人委托封存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选择3级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市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本市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46770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去年平均工资的70%,即3270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 ★★

标题:“北京公布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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