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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日报(记者刘延佘)作出了“判决”,但加多宝与王老吉(微博)的争执没有尘埃落定。 日前,网络平台对比网民争议,聚焦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放弃逃亡。 在记者浏览相关信息的网上评论中,不少人支持陈鸿道,但出现了“贿赂无罪论”等呼声,这场争论改变了口味,有网友表示:“加多宝真有钱,这么多网络水军在跟他说话。

“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疑问:加多宝水军出没吗?

在本月1日的媒体相关报道中,法律专家表示,陈鸿道自愿行贿的行为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这一消息很快引起热议,记者登录某门户网站,看到相关信息回复有规律。 支持加多宝和陈鸿道的回答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行贿无罪论:“我认为行贿不应该犯法。 谁想把自己的钱拿来给别人,去政府机关、国企工作? ”。 ,“我提议无罪行贿,处罚就是保护受贿,谁也不乐意行贿。 ”。

二、支持加多宝:“支持加多宝! 大家都看到了加多宝对王老吉的投入,但无论商业贿赂如何,我认为广药都应该反省! ”。 “王老吉企业品牌价值激增是鸿道企业经营的事实。 虽然现在人们还在说广药占便宜,但真的很厚颜无耻。 决不吃广药的王老吉”

“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三、广药“眼红”论:“市场开拓了,有人眼红了! ”。 、“人的智慧和努力成功,要有成绩,要做大企业品牌,要有盈利,要有人眼红,‘过桥’! ? 太厚了! ”

与上述众口一词的爆炸性评论相比,有网友质疑“是否有加多宝水军出没”。

热议:任何贿赂都不能容忍

在信息评论中,不得出现网民关于贿赂和受贿的热议。

网民“清泉微音”认为,可以同情加多宝买产品,但不可以同情贿赂。 “今天同情行贿者侵害他人利益,明天行贿者侵害你利益时,没有人会同情你。 打破腐败环境必须维护司法公正,严厉打击行贿腐败。 ”

另外,根据网民的解体,陈鸿道贿赂犯罪在先,如果不追究,就是放任腐败的商业贿赂。 “现在有人借陈鸿道之名说腐败是可以容忍的,这是理所当然的。 这个鬼话你也有意义吗? 在自由经济的西方,要试着大胆行使商业贿赂吗? 请告诉我腐败在西方也是零容忍的。 ”。 一位网友生气地说。

“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对于行贿受贿与受贿的争论,网民“三高地”有自己的见解。 他说,2004年6月,检察院对陈鸿道涉嫌贿赂进行调查时,陈鸿道已经认罪是为了延长王老吉的录用权。 “先不说李益民是否真的行贿,一年销售200亿的公司,有些商标的招聘费是贪婪的,证明了什么? 证明陈鸿道人性的贪婪! ”

“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呼吁:严惩行贿者以还股民公正

网民“山友”认为,这是典型的商业贿赂案。 他指出,在商业好处面前,与道德无关,只有合同和交易,通过行贿获取非收入来破坏商业规则,这就是破坏商业道德。 他进一步表示:“广药和加多宝之间的企业品牌交易以合同为基础,不是道德,陈鸿道行贿,侵害的利益不仅仅是国企,还有购买广药股份的广大股东们。 用道德衡量,陈鸿道一个人的私利和广药股东的利益孰轻孰重? 所以必须严惩行贿者,给予司法和股东们公正。 ”。

“加多宝水军热议陈鸿道潜逃 称行贿不算犯法”

网民的“梦”在留言中写道:难道他(编制注:陈鸿道)从地球上蒸发了吗? 无论他捐赠多少亿,违法都是违法的,一定要拉着他,向人民解释,警告盗窃国家财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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