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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楚天金报报道,据人民日报报道,5月上旬以来,全国29个省为推进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召开了听证会。 随着听证程序的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阶梯电价制度热点问题。

第1档的电力基准会变高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各地听证会情况,听证参加人主流意见赞同居民逐步推行电价制度,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几点意见,首要集中在几个方面:第一阶段电价设置标准低; 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基准地区差异大、东部沿海地区高、中西部地区低。 此外,还涉及电价结算周期、合表客户加价、山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政策执行、电力公司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文案。

“29省阶梯电价听证结束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各地听证会结束后,有关部门就听证参加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针对一档电量标准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根据听证方案适当提高一档电量标准,目前一档电量覆盖率超过80%的阶段性电价制度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提高电量标准。 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用分表计量,增加第一阶段电量等方法酌情处理。

“29省阶梯电价听证结束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让高收入者承担越来越多的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交叉补贴制度。 从我国居民的电力消费结构来看,高收入家庭的5%约消耗24%的电力,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越来越受到高收入群体的享受。 这也不利于社会公平,无形中助长了电力资源的浪费。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建立“多用途多费”的阶段性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另一实践。 通过划分一、二、三个阶段的电量,可以大幅提高第三阶段的电价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性,同时培养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培养节能减排的习性。

“29省阶梯电价听证结束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推进水气行业和同样的改革

我国阶段性电价政策形成经过4年,于2008年开始研究,年形成初步指导意见,现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发改委负责人认为,在关系民生的价格改革行业,渐进式电价制度贯彻“遵守建设机制、基本、促进公平”的改革理念,为今后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例如,“多用电者多付”的核心理念是,居民的基本用电诉求以较低的电价得到保障,以及给困难群体一定的免费用电等方式,实现“富人补助穷人,城市反哺农村”

“29省阶梯电价听证结束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该负责人表示:“有望通过建立渐进式电价机制的探索,在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行业推进同样的制度,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标题:“29省阶梯电价听证结束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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