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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毛建宇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1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将股权异常交易监管与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挂钩,实际上是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的内幕新闻管理与重大资产重组密切联系起来,切实提高其保密意识和内幕新闻管理水平,遵守纪律,各负职责, 充分认识到自身内幕交易防控工作对企业快速发展和顺利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重要作用,遏制内幕交易。 《规定》将于12月17日施行。

“证监会:股票异动将与并购重组审批挂钩”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套起草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也于16日发布。

根据《规定》及沪深交易所《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证券交易所立即启动股票异常交易审计程序,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股票异常交易新闻。 另外,向上市公司传达存在异常交易的结论,决定上市公司是否自主推进重组。 上市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重组的,进行股票异常交易的风险提示。

“证监会:股票异动将与并购重组审批挂钩”

证监会核查股票异常交易新闻后,认为涉嫌内幕交易决策立案审计的,上市公司应当中止重组程序,及时进行新闻披露和风险提示。 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暂停后,关联方可以根据涉嫌内幕交易主体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地位和作用差异、法人和自然人的区别分类解决,属于《规定》的,可以通过撤掉或者退出重组交易来“消除影响”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所占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因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上市公司已终止重组程序并进入行政许可阶段的,中国证监会 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证券交易所负责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进行新闻披露和风险提示,加强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证监会:股票异动将与并购重组审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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