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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纯高事件的一审判决对安信信托来说只能说是保本,但是信托业内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在精神上败诉了”。

6月7日,上海市二中院支持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但“昆山—; 在联邦资产收益产权信托合同(以下称“信托合同”)中,安信信信托根据投资者的利益支付请求的收益本金1.06亿元和罚款1400万元,认定抵押比较有效,对抵押物优先补偿,但安信信信托主张“信托贷款

“昆山纯高案揭开一角 阴阳合同风险难避”

这让整个信托业感到害怕—; —; 潜行被称为“资产收益权”的实际上是贷款的阴阳合同的方法涉及项目数百亿。 多家信托企业向经济注意报()记者表示,正在积极研究这类合同的风险点,考虑纠正和替代的做法。

“不好”和“故意”

房地产开发商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称昆山纯高)企业缺钱,找到了安信信信托代理融资的2.15亿元。 2009年,安信信托将这笔贷款作为“收益产权”的集合产品发行,但私下以贷款形式向昆山纯高发行了这笔融资。

这样向监管部门报批,可以避开对房地产贷款信托的“窗口指导”。 当时昆山纯高企业不具备二级资质,违反了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托融资必须遵守的“432大体(四证、二级资质、30%项目资金)”。 此外,该方法可以避免监管对贷款信托计入风险极高的资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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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看到的只有“信托合同”,但我不知道还有另一个“信托贷款合同”。 这两个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物权中的资产收益权,后者是债权关系,这暂时关系到违约投资者对抵押物的处置权和受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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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也确实是没办法的事。 ”。 北京某大事务所常年代理信托业务的刘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不进行抵押登记,收益权就无法得到保障,但不动产登记部门通常以“结构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为由驳回《产权信托合同》的抵押权申请,关于“贷款合同” “该执法规则在许多信托项目中平行了阴阳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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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潜行合同的文案来看,安信托的想法也不是“单纯”的。 在《信托贷款合同》中,安信信信托对这笔融资承诺了更高的利率(表面合同中中年收益率为10%,潜行合同中为12% )和巨额复利及亏损金。 《信托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又签订了《融资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安信信信托实际年融资费用为16%,其中10%支付投资者的利润、保管费、信托报酬和其他费用作为资金价格,剩下6 . 按照该合同执行,昆山纯高将为2.15亿元融资支付40%的代价(不包括本金)。 因此,项目已由安信信信托押金兑付,其中扣除10%的年化利息后,差额部分将自行保留给信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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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纯高案的焦点是阴阳合同的定性。 法庭认为,背后的《信托贷款合同》违反了主合同中“不得聘用信托专家进行本信托业务的意外活动”的规定,以及信托法中“不得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身利益”的规定。 刘律师认为,这也是最后法院将案件定性为“营业信托纠纷”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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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中,法院向投资者表示,安信信托违反了诚实信用的主要内容,驳回了基于“贷款合同”的高额罚款违约金的请求。

精神败诉

大多数去公会堂的信托纠纷事件震惊了整个领域。 法官最后的判决不仅会影响堂上的双方,还会影响场外雷同信托项目。

昆山纯高事件就是这样。 业界对这样的一审判决不满意。 “安信信托实际上在精神方面败诉了”一位信托企业法务部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企业几个部门一起就判决书召开几个小时会议讨论得出的结论。

事件的一审判决也震惊了他们。 因为大部分信托企业都有类似的操作例子。 面对日益细化的监管和法制缺乏信托新业务规范,阴阳合同成为领域潜规则。 据某信托企业负责人推算,这类合同涉及的资金规模达到数百亿。

其中,现存的不动产信托汇集了大量阴阳合同。 年5月,为了控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整空、房地产融资整体风险,银监会启动了房地产信托的窗口指导,对所有房地产信托产品进行了预审,使该类信托产品的发行量、规模一齐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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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融资对象不符合432的情况下,或者不是百强公司,省市也没有排上房企top10的情况下,银行的融资不容易,即使获得较高的信托融资也很难通过审查”。 来自山东的房地产开放商说。 于是“收益产权”成为合适的“羊皮”,由个人双方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以确保抵押物(通常为土地、建筑项目融资)的抵押权。 而且,由于融资项目本身的不利地位,融资合同往往会附加较大的利差,被视为信托企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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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投资者看到的项目收益率在10%左右,但我们承担了15%以上的价格。 ”

根据收益信托的统计,年和年,信托企业发行的数千亿房地产信托中,权益类投资的比例分别为26%和31.5%。

令上述信托企业负责人担忧的是,昆山纯高案中,法庭“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精神上并未认定“贷款合同”,只是保证了符合投资者利益的抵押物的优先受益权。 “如果开发商想依赖贷款合同的渠道费用,他们会效仿。 ”

引入资产收益权信托整体的司法泥沼,可能会迎来兑付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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