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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上海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出租车预约服务管理的通知》,要点查处出租车司机使用手机上调车软价格收钱。

通知指出,出租车司机在接到预约服务业务后,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告知乘客到达新闻。 乘客未按约定时间乘车的,候车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如果乘客晚了10分钟以上没有乘车,无法取得联系的话,可以在日程中心确认意见后再离开。 不得将擅自收取的业务转让给他人,也不得给乘客打电话擅自取消业务。 禁止出租车司机使用具有价格外涨价、显示乘客目的地、乘客详细新闻等功能的技术产品接受预约服务。 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出租车司机应当按照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收取乘客的运输费,不得向乘客收取违反领域相关规定的其他任何费用。

“上海严查叫车软件加价收钱”

上海市交通港局表示,领域管理部门对出租车预约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施出租车司机利用手机加价的违规行为,并根据《上海市出租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计价器上未标示的多项收款行为依法办理

(沈文敏)

标题:“上海严查叫车软件加价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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