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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7月4日,在销售员的游说下,张先生向4s店申请购车贷款,支付3000元订金和5700元车贷审批费。 为了消除张先生的疑虑,销售人员还保证,如果张先生不想购买车辆,可以退还购买订金。

但是,至今已过去一个多月,由于征信未能通过,银行没有批准张先生申请贷款。 小张要求4s店返还车的贷款审查费和车的订金,但被4s店拒绝了。 当初缴纳的8700元订金和车贷审批费水落石出。

【一心】4s店在不了解张先生具体信用情况的情况下,保证张先生顺利办理贷款购房业务,误导张先生预付订金和车贷审费共计8700元,因此4s店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涉嫌欺诈销售。

这一注意表明,许多客户在购车时,不得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在明确自己确实拥有贷款资格的基础上,最好与4s店协商一下后续的事业。 另外,双方必须作出书面约定,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质量报)

标题:“贷款购车未过 8千元订金及车贷审核费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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