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03字,读完约4分钟

昆明市环保局汽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2日表示,从明年7月1日起,将对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和未通过环保检测标志的“无标车”实施北京路限制。 29日,昆明市环保局就《昆明市高污染车辆管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妥善举行听证会,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黄标车”是指汽车通过环保定期检验后,装用点火式发动机车(汽油车)不符合国ⅰ标准,装用压缩式发动机车(柴油车)不符合国ⅲ标准的,颁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无印车”是指机动车未通过环保定期检验或者检验,未收到通过环保检验的标识车辆。 两者都是高污染车辆。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计划明年7月1日限制北京路

环境保护局汽车污染监管中心主任刘云浩介绍,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从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每天7:00-21:00,北京路(一环内路段)禁止高污染汽车通行。 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每天7:00-21:00,东风东路(一环内路段)和东风西路、金碧路、北京路(一环内路段)禁止高污染汽车通行。 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每天7:00-21:00,环节禁止高污染汽车通行。 从年7月1日开始,每天7:00-21:00,二环以内的区域禁止高污染汽车通行。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办法》所称环路,是指环城北路、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一二大街。 二环路是指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 高污染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管制区域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但是,有关部门以年7月1日~31日为限制阶段的试点期间,对试点期间的违规行为,有关管理部门只进行教育、警告,不予以处罚。 试行期满后,对违规进入限制区域内的行为予以处罚。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被发送为“黄标”一事存在疑问

车辆被颁发黄色标志有疑问的,可以通过两种方法确认:车辆具有多点电喷且具备三元催化装置的,可以通过电话(各环保标志颁发点电话)告知“工厂型号”,查询国家汽车环保目录进行确认。 如果无法咨询数据库,就可以对实车进行现场确认。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尚未收到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的业主,可以就近向汽车环境保护检验机构申请。 个人车辆:车主申领必须由本人携带通行证原件和车主身份证。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提供通行证原件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车辆:通行证原件(不能提供通行证原件的,可以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在填写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登记表》业主栏上加盖单位印章或介绍信)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车主不知道自己的车辆是否收到了环境保护标志,可以打电话4126300咨询。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本月29日举行听证[/s2/]

《昆明市高污染车辆管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于年12月29日(周四)下午2时至5时在呈贡区锦绣大道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市环保局312会议室举行。

居住或者从事本市工作,18岁以上的公民,可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市环保局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申请的截止日期是12月16日。 请使用信函、传真或网上申请方法。 传真申请请填写“听证会名单”后传真至0871-4126300在线注册请登录昆明市环保局网站( kmepb.gov ),下载登记表并填写kmverc@163

“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昆明市高污染车辆管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除召开听证会外,还将于年12月16日~12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 写意见需要在年12月26日下午5点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昆明市圆通街45号昆明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中心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方式:李力、范毅。 电话号码(传真):4126300电子邮件: kmverc@163 (记者张锦)

标题:“昆明北京路拟限 “黄标车” 29日听证”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9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