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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昨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文件,该局已经制定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建设云南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以下称《意见》),12月中旬正式公布,《意见》为加快建设云南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13条

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13条意见是:包括支持云南申报昆明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 支持“中米瑞丽-木姐姐、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愚-磨丁”三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麻栗坂(天保)、耿马(孟定)、腾冲(猿桥)、孟连(勋阿)、泸水(片马)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 支持云南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实行“口岸检验、属地检验”进口通关模式,促进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原料外的非散装矿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机电产品等产品的顺利进口。 云南检验检疫局实施“产地检验、口岸出单”出口通关模式,扩大野生食用菌、蔬菜、花卉、茶叶、咖啡、水果等云南特色农产品出口,支持机电、化工、纺织、日用品、配套设备、建材等特色产品出口 支持云南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质检总局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申报”

《意见》还提出支持滇企业积极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支持云南农产品、机电等领域的公司在应对技术壁垒中增强竞争力。 加大对外谈判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破解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的不公平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时处理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的技术难题,努力为滇企业持续稳定扩大出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昆明日报记者廖兴阳)

标题:“质检总局支持“昆明综合保税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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