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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昆明市卫生法执监局上月公布了主城区范围内93个市级、区级发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性污水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结果。 结果未检出标本中肠道致病菌,8家医院排出的医源性污水中粪便大肠菌群超标。

据悉,该局于今年2月对主城区范围内93个市级、区级发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性污水展开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查。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本次检测项目为粪便大肠菌群、肠道病原菌、总残留氯、ph、色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汞共10项指标。

“昆明市8家医院排放的废水不合格”

本月的检测结果为,在检测出的93件污水样中,未检测出肠道病原菌,细菌学(粪便大肠菌)指标85件合格,合格率为91.4%。 被检测的医院中,8家医院排出的医源性污水中的粪便大肠菌群超过16000 mpn/l,是国家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的2.2倍以上。

“昆明市8家医院排放的废水不合格”

该局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该局将比较存在的问题,有要点,分阶段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性污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源性污水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医源性污水消毒管理制度,规范医源性污水解决设施的正常运行以及院内污水的消毒、余氯、粪便大肠菌群、病原菌的自我诊断。 医源性污水解决专业人员应当加强培训,对医源性污水解决设施的日常维护、消毒流程进行规范化操作,发现解决设施未能运行正常或消毒自检的情况,及时寻找原因,确保医源性污水的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首席记者侯玉才)

标题:“昆明市8家医院排放的废水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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