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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一女十四嫂”都领了证

“假户口”是瞒天过海的结婚神器,派出所户籍内勤“出售”每套3500元

一个长相不好看的女性,用从派出所户籍内工作买来的假户籍“嫁”了14名男性! 昨天,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诈骗案。

她和14个男人结婚了

年4月,黄石市下陆区中年妇女程某、大冶茜山乡袁大村中年男子闵某、咸宁通山县洪港镇洪港社区23岁女青年梅某等发现安徽怀宁县男青年陈某尚未结婚,“凝视”了他。

后来,梅某自称“乐红燕”,据说程某是她的母亲。 闵某冒充梅某的媒人,把梅某介绍给陈某。

陈某看中了梅某,为了迎接梅某,给了她“母”程某、“媒人”闵某等9万元钱。

随后,梅某和陈某到安徽怀宁县民政局打了结婚证,结为夫妇。

陈某觉得今后要和梅某好好生活,不让她痛苦。 不料,梅某跟着他生活了短短六天,逃走了,躲了起来。 陈某伤心地哭了:“这是哪门子婚?”

原来,梅某、程某、闵某等人盯上陈某时,经过商量,用结婚的方法骗了陈某的钱。

以前,梅某和13名男性结婚,并打了结婚证。 但是,梅某和她的伙伴骗了“丈夫”的钱,就逃跑了。

办了一次结婚证

根据大冶市公安局的调查,梅某、程某、闵某等只是他们所在诈骗集团的一部分。 从2009年1月到年10月,在3年9个月的时间里,这个诈骗集团骗取了54名青年,270万元以上的钱。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这个诈骗集团的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是特大的诈骗结婚案件。

梅某“一女十四嫂”,当地民政局没有发现她的重婚吗?

梅某诈骗结婚集团的其他3名女青年也是“一女八嫁”或“一女七嫁”,相关民政局没有发现她们重婚吗?

她们和一个又一个男青年结婚,一个和一个男青年喜欢她们。 她们有着非常独特的魅力,所有的男青年都倒在她们的石榴裙下了吗? 其实不然

根据大冶市公安局的调查,梅某所在诈骗集团策划的诈骗手段是,假冒他人身份,与男青年结婚,然后逃跑。

梅某分别假冒“石杏华”、“赵丽芬”、“石艳铭”、“尹萍”、“乐红燕”的身份,与不同青年结婚,各打一次结婚证。

另外,3名结婚的女青年也谎称“程曲”、“许雪琴”等身份,与不同的男青年结婚,各打一次结婚证。

也就是说,梅某所在的诈骗结婚集团,不是她们自己,而是利用身份新闻不真实的“假户口”,去钻民政局婚姻登记的空子,欺骗了爱她们的男青年。 这也成了他们结婚诈骗的秘密武器。

“假户口”为3500元

随着事务机关的进一步调查,特别是罕见且冲击性的幕后黑手逐渐暴露出来。

欺骗结婚集团闵某的,是大冶茜山乡袁大村民。 袁大村委会有个副主任叫卫某,今年36岁。

年12月至年7月,卫某向茗山派出所户籍内勤的柯某、张某,为闵某办理了“假户口”。

魏先生给柯、张的好处是,她们每次办理“假户口”,都会给她们3500元。

柯和张某一共办理了26个“假户口”。 这26个“假户口”分别是贾双、许青、吴敏、柯洁娣等。

柯和张某因此获得了88000元的利润费(一个“假户口”没有按照3500元的标准给予)。 其中,柯某获得63000元,张某获得25000元的分配。

闵某所在的诈骗集团,一旦拿到这些“假户口”,就会有结婚诈骗的秘密武器。

于是,村委会干部合作——派出所户籍内处理“假户口”,婚姻集团利用“假户口”诈骗婚姻的黑色连锁诞生。

截至去年9月,这26名“假户口”中有18人被该诈骗集团利用,骗走安徽18名青年,骗走122.78万元钱。

卫某也不是浪费了闵某的帮忙。 他在帮助闵某处理“假户口”的过程中,获得了5万多元的利润费。

户籍内勤和村干部全员担任监狱

据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介绍,柯某和张某在茗山乡派出所户籍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共同违反国家户籍登记条例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故意为他人办理身份新闻不实的“假户籍”,诈骗集团利用“假户籍”结婚,

并且,柯某和张某在茗山乡派出所户籍内勤期间,单独或共同帮助袁大村委会副主任卫某办理了9名计划外出生子户口,并从卫某处领取了9400元。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柯某、张某均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该院已经将她们移送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 大冶市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对卫某、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他涉嫌行贿罪,移送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

标题:“女子并且嫁给14人 假户口系派出所内勤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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