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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之间不用会产生一点矛盾,但一点矛盾就会大打出手,最终伤害别人。 近日,浙江景宁法院审理校园暴力案件,对小文(化名)等7名殴打、裸照女性作出判决,支付同学亭(化名)医疗费和精神障碍抚恤金4.6万人。

据调查,去年2月26日,小文(假名)以挑衅亭(受害者假名)的是非为理由约他去见电话——网吧谈话,约6名“小姐妹”一起去。

网吧门口,小文等人和亭亭对质。 如果把事件解释清楚,误解也就消除了。 但是,一位“小姐妹”说:“我们是坐出租车来的,不能白跑。”然后把亭拉到附近的地下车库,用巴掌、拳、脚的方法殴打。

因为车库里偶尔有人经过,“小姐妹”们强行把亭亭拉到“姐妹”家继续打,在这期间索要“出租车费”。 但亭只要求几元,没有结果。 文等人用冷水泼亭亭,脱下衣服直到裸体。 之后,他用手机拍裸照,威胁说不要提起不准将事件,要把裸照告诉网络。

“浙江14岁女生遭7名同学殴打拍裸照 获赔4.6万”

从地下车库开始殴打后最后亭衣自己离开,长达三个小时。

第二天,亭亭在父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天,打人的7名女性也在各自的监护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降。

据悉亭亭的人体损伤程度有轻伤。 因为打人的7名女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公安机关对4名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女性,作出行政拘留7天不处罚的14岁以下的3名女学生,不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案发生后,亭亭以其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为由,向法院起诉7名女性,要求相应的民事赔偿。

“浙江14岁女生遭7名同学殴打拍裸照 获赔4.6万”

法院审理后,小文等7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侵害亭的健康和人格尊严,严重损害亭的民事权益,小文等7人对亭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根据个人在共同侵权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差异、情节轻重等,由个人在侵权过程中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7名女学生共同支付亭医疗费、精神障碍抚恤金等4.6万人。 (见习记者胡丰通讯员景轩)

标题:“浙江14岁女生遭7名同学殴打拍裸照 获赔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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