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3字,读完约2分钟

大渡口的女王琳怀疑丈夫陈兵有外遇,多次为此吵架,闹着要离婚,但陈兵坚决不同意。 但是,王琳雇了私家侦探,偷拍陈兵和女性在街上闲逛。 而且,她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很多财产。 昨天,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照片未能证明陈兵有外遇,王琳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女子雇人偷拍丈夫外遇 手握“把柄”输官司”

2007年,32岁的王琳和陈兵结婚。 结婚后,两人在大渡口开了零件加工厂,赚了很多钱后,在大渡口买了两套大房子和小轿车。 去年,王琳发现陈兵经常晚回来,怀疑他出轨,双方为此大吵大闹,陈兵气冲冲地离家一周。

之后,王琳多次质问陈兵是否出轨,陈兵矢口否认。 今年5月,为了查明丈夫有无外遇,王琳雇佣了私家侦探跟踪陈兵。 两周后,王琳收到了八张照片。 都是陈兵和女人购物的照片。

王琳拿着照片找陈兵大闹,向法院起诉离婚,认为陈兵有过错,要求法院判决她零部件加工厂的60%份额和两套房子、轿车等财产。 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如不协调,法院进入审理程序。

审判中,王琳把照片给法官看,说:“我丈夫有外遇,证据确凿,希望法院下令离婚,支持我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王琳出示的照片,陈兵主张照片中的女性是他普通的朋友兼商业伙伴,大家平时见面吃小吃也不足为奇。 “我和王琳的婚姻关系还没到破裂的程度,不同意离婚”。 法官问王琳是否有其他证据,说明丈夫有外遇,说王琳没有。 法院审理认为,王琳的证据不能说明丈夫出轨,一审判决驳回了王琳的诉讼请求。

“女子雇人偷拍丈夫外遇 手握“把柄”输官司”

重庆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朝敏表示,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一方有不忠于夫妻感情的行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说明另一方与异性长期、持续的非正常关系或非正当的两性关系,“最好的 (文中当事人为假名) (记者吴光辉)

标题:“女子雇人偷拍丈夫外遇 手握“把柄”输官司”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5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