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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叶际仁

浙江在线杭州8月16日日报(记者潘杰)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温州市前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叶际仁,男,1953年9月出生,原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温州市政府副市长。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表明,叶际仁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温州菜篮子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在瓯海区娄桥镇325.065亩政府筹措商业用地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将国有土地分配给非国有企业,导致国家 发现

也存在叶际仁容易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产的违纪问题。

另外,1995年至1995年间,叶际仁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利用掌握的权力,与多位情妇长期维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标题:“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因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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