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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颖春

日前,中国证券报记者在第七届中美区域空气体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获悉,环境保护部在要点区域全面推行空气污染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公司应在年底前向环境保护部领取污染许可证

“环保部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根据日前公布的《点位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控制“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排污许可证确定了允许污染物排放的名称、种类、数量、排放方法、管理措施和检测要求,作为总量控制、污染物回收、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尝试区域污染物排放交易,比较电力、钢铁、石化、建材、有色等重点领域,探索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有偿采用和交易制度。 要点区域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3个要点区域和9个城市群,涉及17个省(区、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

“环保部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现行的污染防治许可制度主要应用于水污染治理。 企业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时,请领取污染许可证。 城市污水集中解决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必须取得污染防治许可证。

排污权交易试验已经进行了很多尝试,但是至今仍没有制定统一的排污权交易法规。 业内人士认为,在要点区域推行空气污染许可证制度有利于排污权交易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标题:“环保部拟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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