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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微博)】(记者王和岩)将于年7月1日起,《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生效。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表示,这是世界上唯一的清洁生产法律,但能否真正实施并不乐观。

《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2年6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该法旨在从污染源中减少污染,在生产全过程中控制污染,是以前流传下来的末端治理污染方法的根本性转变。

但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开展的执法检查,有一点地方和部门对推进清洁生产的认知不充分,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落实,公司依法开展清洁生产的政策机制需要健全

年2月29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开幕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表示,此次法律编纂除了处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问题外,还强化了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清洁生产中的职责。 法律的制定除了现行法律规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查范围外,还将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公司纳入强制审查范围,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等。

“专家指清洁生产执法不容乐观”

吕忠梅说,《清洁生产促进法》包括从节能减排到应对气候变化,再到清洁生产的许多文案。 目前,我国许多公司是高能公司,能源利用率低,立法目的是降低高能产业比重,促进节能减排。

但她指出,该法只是一点粗略的规定,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 与水资源、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何关联,尚未得到处理。

她说,不仅要制定法律,还要引进先进理念,落实现有法律,“没有法律法规,很多问题只能处理一半。”

吕忠梅是环境法专家,曾任湖北高院副院长。 2000年,她和霍阳在研究论文中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清洁生产法立法构想。

他们当时指出,末端控制的一点制度,如排污申报、污染物排放回收、限期治理、污染事故应急解决等,具有良好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 相对于预防制度,末端管理的投资和运行费用高、利润小、本来可以综合利用的原材料变成“三废”排放到环境中,至今为止加剧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偏重基层管理,忽视全过程控制,割裂生产过程与污染控制的联系,容易造成生产管理中的环境和生产两种皮况。

“专家指清洁生产执法不容乐观”

这样的局面在10多年后的今天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吕忠梅认为,中国面临一个问题,法律法规出台后,由谁来管理? 谁来保护? 因此,她希望《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后,在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方面得到加强。

她还表示,节能减排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目前碳排放交易在几个省试行,比较分散,最好能够整合。 另外,传统的治理机构管理多、管理少,也需要转变。

标题:“专家指清洁生产执法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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