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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在线新闻网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昨日主动吸收民间资本投资,引诱其合理配置主要发行和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比例,但在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村镇银行的过程中,法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持股比例放开20%以上的限制,

“银监会重申村镇银行持股规定不变”

阎庆民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进一步整理民间资本进入银领域的相关规定,下一步将公布实施细则,必要时将尝试取得一点突破。

2009年6月,银监会确认小额贷款企业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小额贷款企业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数量为“0”,持股比例限制是最重要的原因。

按照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满足“单一非金融机构公司法人、自然人及相关人员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0%”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为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的条件。

目前,“只有信贷存不住”的快速发展模式正在限制中小信贷企业,转向可以吸收存款的村镇银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微博)表示,观看银监会将风险问题放在首位。 但是,他认为,这种限制是暂时的。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此前也表示,放松村镇银行的发起和大股东资格限制对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国务院最近也提出将经营的小贷企业转为村镇银行,如果将小贷企业转为村镇银行,就要放宽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资格限制。

“银监会重申村镇银行持股规定不变”

■说法

民资希望“不受约束”

“我们想搬到村镇银行已经两年了。 但改革后,企业交给银行控股和管理,我们只能以参股的形式出现,辛苦转让控制权,不可接受。 ”。 湖北省小额信贷企业董事长说。

安徽某民营造纸厂负责人一年前跳槽到了小额贷款企业。 他告诉记者,在现有的政策下,如果有机会,还希望进入村镇银行。 最终,指控很大。 本报记者钟晶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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