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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邹伟)经过4个多月的紧急部署、起草和论证,国务院日前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这条校车安全管理专业的行政法规,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按照以人为本的基本制度保障校车安全,为校车行驶画上明确的“安全线”。 条例共62条,分为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录取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孩子们上学的路越来越远,上学的风险增大,一时期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 国务院法制事务负责人表示,尽快制定校车安全管理专业法规,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上学和集体乘车安全十分紧迫。 去年11月,温家宝总理指示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校车安全条例。 12月11日,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7000多条意见凝聚民众智慧的今年全国两会上,“校车安全”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抓紧将该条例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 有关部门和一点省区市制定的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为起草条例提供了参考。 起草部门还收集了10多个国家的校车安全立法供参考。 地方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部门的负责人、学生家长、交通警察、校车司机……在座谈会上与立法者直接面对面交流。 “多次从实际出发,保证制度规定切实可行。 ”。 国务院法制事务负责人表示,将比较校车安全保障的第一个环节,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特别是农村地区现实情况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考虑到地区、城乡情况,建立全国普遍适用的制度,并在地方上制定具体办法空之间。 “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校车服务也逐渐发展为公共服务。 ”。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认为,“在校车服务问题上,法规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状况。”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任。 学生就近入学或寄宿制学校,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快速发展城乡公共交通,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便利,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同时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要的农村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认为,这样的规定证明,要优先快速发展教育,快速发展公共交通,如果不能满足,就必须提供校车服务。 对农村地区迫切需要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他们获得校车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以改善学生的住宿和交通条件处理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另外,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现实情况,依法组织获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指派管理者在校车的全过程中照顾乘车学生。 条例还对政府部门、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责任、校车驾驶人的条件、校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通行安全、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违法后的处罚等作出了规定。 校车的安全很重要。 王敬波说,条例在执行中,不会一刀切。 条例付诸执行,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配套制度,完善具体操作规程,包括规范司机的遴选录用、教育、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运营行为等。 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各方面合作提高校车运行的安全系数

标题:“国家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护佑校车入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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