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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海、河南、北京等省市宣布5月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后,辽宁省物价局昨日发布公告,计划5月中旬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

公告称,此次听证会的参加人数为28人。 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试行方案等尚未公布。 目前辽宁省居民生活电费为0.5元/度。

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点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实行居民生活用电试点阶梯电价。 根据《指导意见》,居民用电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电量基本上基于覆盖当地80%居民客户的月平均用电量明确,起步阶段的电力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三年基本稳定。 二级电量根据80-95%居民月平均用电量明确,起步阶段电价上涨标准在0.05元/度以上三档电量超过二档,起步阶段涨价标准在0.3元/度以上。

“辽宁生活用电阶梯电价5月听证”

目前辽宁省居民生活电价为0.5元/度,该价格于2006年9月15日经听证会制定,至今已有5年多。

不久前的统计数据显示,沈阳市用电客户约228万户,其中居民客户205万户,沈阳地区居民月平均用电110度。

这次听证会是为了明确全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有关方面在测算数字时将全面考虑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情况。

省物价局在听证会前,将陆续发布包括试行方案等核心复印件在内的相关公告。 80%的人怎么明确? 一点的居民家庭会是“20%”吗? 这些问题届时会有答案。

专家的观点

方案必须考虑城乡的差异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认为,一个省在定义分级时需要关注城乡差异。 另外,考虑到人口多的家庭的耗电量自然也大等现实情况,也可以考虑将人均平均耗电量作为电费的划分标准,而不是一个家庭的耗电量,以避免人口多的家庭的上浮电费过多。

“辽宁生活用电阶梯电价5月听证”

想听讲座报名

这次听证会设了五个旁听席。 准备旁听的市民请在4月20日前通过电话向省物价局申请。 听众登记电话: 024-86892547,传真: 024-86892265。

最高记者金超

标题:“辽宁生活用电阶梯电价5月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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