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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发表了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的复印件《关于稳定价格贱民几个重大关系的思考》。 文案指出,改革开放33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率9.6%,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5.4%,其中1978~1999年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7.1%。

“中国改革开放33年GDP年均增9.6% CPI年均涨5.4%”

文案指出,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 如何解决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的关系,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困难选择。 我国社会各界对这种关系也有不同的认识。 中国被认为可以实现高增长和低通货膨胀。 从本世纪初的2000年到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居民花费总价格年均增长1.2%。 当前,当时的“高增长、低通胀”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美国新闻技术创新带来的“新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是一种特殊现象,不是经济运行的常态。 中国希望长期维持“高增长、低通胀”,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据统计分析,改革开放33年,经济年均增长率9.6%,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价格总水平年均增长7.1%。

“中国改革开放33年GDP年均增9.6% CPI年均涨5.4%”

文案指出,作为快速发展中国家,我国将长期面临“两不可使”的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支出水平提高,对农副产品的诉求增加,价格有上涨的趋势。 二是因为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率低,资源性产品价格、劳动力工资、环境保护价格等有上涨的趋势。

“中国改革开放33年GDP年均增9.6% CPI年均涨5.4%”

文案指出,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有关,但不能把物价上涨简单地等同于通货膨胀。 在经济转型、高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不好用,而且应该可以承受。 我们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需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款改革。 这客观上增加了公司的生产价格和城乡居民的生活价格,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 但是,只要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明显低于经济增速,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这种可控温和的物价上涨是社会可以承受的,宏观政策也是可以接受的。

标题:“中国改革开放33年GDP年均增9.6% CPI年均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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