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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百度各搜索引擎广告。 东方国际交流道

【财新网(微博)】(记者任重远)《版权法》(草案制定)的征求意见稿于3月31日发表,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版权审查义务。 “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诚表示,将组织律师进行草案研究,并于近日再次起诉百度搜索。

年3月,50名作家联名谴责百度文库的无果。 随后,出版界宣布与百度谈判破裂,原软件企业广告主贝志诚捐赠100万元,当时的网络总裁李国庆、京东商城总裁刘强东(微博)也各捐赠100万元,年7月成立“作家维权联盟”,最初

自10年10月以来,《作家维权联盟》已经多次对百度文库和苹果在app store应用商店涉嫌大量侵权的作品提起诉讼。 贝志诚告诉财新记者,与百度手机小说搜索的新诉讼进行了比较,进入了议程。

本版权法(草案制定)要求意见书“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存储、检索或链接等简单的互联网技术服务时,不承担版权或相关权利的新闻审查义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互联网顾客利用该互联网服务侵犯著作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互联网顾客承担连带责任。 ”

“著作权法草案公布 作家维权联盟拟再起诉百度”

贝志诚认为,关于该条款的具体复印件,必须组织律师进行研究,“应该知道、知道”的表述,还需等待确定解释。

对于“作家维权联盟”进行的一系列维权行为,贝志诚表示,百度、苹果等企业没有严格审查义务,但对于知名作家的知名作品,上述企业没有履行必要的责任。

贝志诚认为,中国网站原本就有熟练的敏感词设置技术,不需要重新构建机制,百度通过设置敏感词,可以避免这方面的侵权。 但是,因为没有做,所以应该认定“应该知道”。 ■■

标题:“著作权法草案公布 作家维权联盟拟再起诉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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