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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微博)记者黄志伟来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和物价局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 通知指出,药品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时,建议取消其中的投标资格。

安邦咨询医药领域的研究员边晨光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发改委此次新规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切断药品流通中隐藏的优势链条。 目前药品的价格除了正常的生产价格外,还需要贯穿招投标、医院领导、医生等诸多优势环节。 为了有足够的利润进行分配,提高药品中标价格是药企的普遍方法,中标价格越高,与出厂价格的差距越大,因此药品的操作空之间越大,药品的销售量越好。

“发改委:药品价差悬殊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河南一家药品流通公司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如果发改委的这一政策能够严格执行,做药品代理的自然人以及“走票”行为有可能逐渐消失,而药品依赖黑色产业链的环节将减少一个优势环节。

但是,记者采访的许多人表示,药品的价格是否会因此而下降,结果还需要注意。 因为公司可以通过提高药品的出厂价格来应对。 目前,药品定价中,一部分是发改委定价,一部分是公司自主定价。 后者的公司可以通过增加研发价格、营销价格等方法来提高药品的自主价格在前者看来,定价机构明确药品的真实生产价格往往也不容易。

“发改委:药品价差悬殊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医药营销专家杨昌顺表示,高开票、提高药品出厂价格目前已成为许多药企的应对措施。 最近,许多培训企业开设了财务管理课程,受到公司的关注。

标题:“发改委:药品价差悬殊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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