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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雁冰

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会议明确的首要任务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最近,事业单位已经触底基本完成,改革指导意见也全文发表,对于备受瞩目的事业单位改革来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针对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概述了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和单位认识不到,推进改革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工作进展缓慢。

机构分类、养老保险、财政投入的配套改革正是艰难的“硬骨头”,需要在深化改革中研究处理。

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矛盾尤为突出。 自2008年3月试点以来,山西、广东等5个试点省市目前没有一个可以正式运行实施。

试验地区相关人士表示,地方已经开展了大量测算研究,在事业单位分类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难以“单兵突进”。

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尚未完全展开的情况下,改革前后的待遇水平很难准确测算,适用单位和人员范围、缴费基数、过渡期、财政支持等方面还没有标准。 而且,目前以本人资料工资为基数、工龄为折扣依据的养老金计发方法,与缴费多少无关,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事业的开展和投保人的积极性。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矛盾突出”

但是,从长远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有助于打破现行体系下公司和事业单位的“双轨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给予公众公平的期待。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上与公司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基本一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即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改革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退休年龄更密切相关。 个人账户的建立起到促进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流动的作用。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矛盾突出”

为了防止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下降,并且区别对待退休人员,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国人的逐步过渡”的大致情况,保证退休人员的待遇平稳衔接。

对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原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不降低现有待遇。 对改革后加入员工的“新人”,实行新制度,建立新机制。

对于改革主体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在基本养老金中加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再加上过渡养老金。

目前,《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点办法》已经印发,试点区域将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探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保证改革后的退休人员待遇。

标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矛盾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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