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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费用

据新京报报道,今后,国有企业负责人将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使用公款支付亲属和子女各种费用。 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局、国资委印发《国有公司负责人职务费用行为监管暂行办法》,严格限制12种行为。

□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事务所,或者在公司发生损失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事务所、高级办公用品。

□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海外视察费、业务招待费。

□用公款支付个人购房、住房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或者挪用公司材料物资,建设和装修个人住房。

□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费用娱乐活动,或用公款支付非原因公开的费用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出版物费等。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违反规定将公款改为个人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的费用。

□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亲属、子女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个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公司内部、下属公司或客户的转移需要支出。

□以会议费发票、虚构物资资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领取现金,用于职务费用支出。

□向已配备公共汽车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发放车辆补贴。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费用。

【评】

严格限制的12种行为一旦切实执行,对规范国企负责人的职务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正如少数专家所询问的那样,对于国企负责人的支出监管也有规定,但是为什么文件一再出台呢? 问题不能解决吗? 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职务费”定义中存在漏洞,容易被模糊,被空子,但公款私用、权谋私用等行为毕竟还不完美,关键还是监督和执行。 如果不比较有效地执行,更好的规定也是白纸一张。

“4部委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花费 禁用公款买房等”

漫画/王乃玲点评/张玉珂

标题:“4部委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花费 禁用公款买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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