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65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网5月11日宣布,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去年4月的消费品市场情况。 数据显示,年4月,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156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1%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以下除特殊证明外名义增长)。 。

全文如下。

年4月,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156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1%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以下除特殊证明外名义增长)。 。 其中,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费品零售额为7483亿元,增长14.6%。 1~4月,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为649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7% (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0.9% )。 从环比来看,4月份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增长1.13%。

“统计局:4月社会花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0.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划分,4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5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 乡村支出品零售额2049亿元,增长14.5%。

从费用形态上看,4月,餐饮收入16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 商品零售13914亿元,增长14.2%。 商品零售方面,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商品零售额为6928亿元,增长14.8%。

附注:

一、指标的含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公司(单位)通过交易销售给个人、社会群体的非生产、非经营用实物商品金额,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提供商品零售活动和餐饮服务的法人公司、产业活动单位、个人家庭。 其中,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公司(单位)、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公司(单位)、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公司(单位)。

三、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的公司(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的公司(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修改年3月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环比增速。 修订结果和年4月的环比数据如下

标题:“统计局:4月社会花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0.7%”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8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