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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决定加强中央预算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严禁中央部门配备超标高级办公用品,严禁通过协商供应或其他途径公开招标。

《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央单位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都要编制采购计划,

“财政部:中央单位严禁超标采购办公用品”

中央机关加强内部诉求管理,对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结合实际需求和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过机关办公室基本诉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对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种,不得突破购置费预算标准,不得将特殊用途超出预算标准,避免批量集中采购。

“财政部:中央单位严禁超标采购办公用品”

他还指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的集中采购规定。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中央机关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严禁通过协商供应或以其他方式零次避免公开招标。

此外,通知还决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 对个别中央机关有自行组织招标采购能力的,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招标文件中列举歧视性条款,不得提出与采购项目无关或过高的资质和业绩要求,参与评标的采购人员代表不得诱惑或介入评标。

“财政部:中央单位严禁超标采购办公用品”

通知还强调,为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部门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年度执行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财政部审查批准。 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功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签产品的招标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确定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措施,注明对招标产品的相关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购买进口产品的管理规定,大体上国内产业成熟的产品不得购买进口产品。

“财政部:中央单位严禁超标采购办公用品”

(经济参考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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