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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书逾期也不能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吗? 近日,西区星湖华苑多家业主向本报反映,开发商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逾期办理房产证,未对其中“免除逾期责任”的规定作出提醒和解释,致使多家业主未明确风险,无法追究房地产商的责任 据悉,星湖华苑一、二、三期楼盘未能按期办理房产证,相关雇主超过500户。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三期大楼的房产证都要逾期办理

据星湖华苑多家业主介绍,如果不是三期业主胡先生去年4月写的书,作为星湖华苑开发商的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可能没有意识到房地产证书已经过期。

胡先生于2008年底购买了靠近西区沙朗市场的星湖华苑区,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00天内妥善办理房产证。

但是,直到去年3月,胡先生还没有得到关于不动产证明书的回答。 年4月,胡先生就房产证过期向法庭起诉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并于同年6月胜诉,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被迫支付所有者1%的违约金。

此后,许多业主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向开发商追究房产证过期的问题。 但是,一、二期业主遇到了他们意想不到的不自然:由于这部分楼盘于2006、2007年前后出售,业主已经错过了较为有效的诉讼期,未能向开发商追究责任。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年下半年,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就逾期办理辨证赔偿提出了“赠送半年物业管理费”的方案。 但是,许多三期业主向记者反映,意识到事件并不像“补偿”那么简单。

业主:开发商的“免责”合同没有履行注意义务

星湖华苑三期业主曹先生于2008年购买了其中一组单位。 年8月左右,他被通知到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销售大楼部签订关于逾期办证的补偿《确认书》。 “他们因为不动产证明书逾期处理,很抱歉,会发给您半年的不动产管理费用。 ”。 曹先生说。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制作的《确认书》,乙方(业主)向甲方(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购买的星湖华苑因逾期出具证明,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共计6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乙方不追究甲方逾期办理物业证明的违约责任。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之后,星湖华苑房产证开始陆续发放。 此时业主发现房屋面积普遍存在面积差异问题,需要几十户业主向开发商补充3000元— 6000元的面积差额。 此时,开发商提出了相关雇主对逾期补偿和面积差进行“套期保值”的补偿方法,但该方法只适用于未签订“确认书”的业主。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但是,星湖华苑三期的多家业主向记者反映,当初签订了该合并,开发商没有向业主解释和强调该复印件。

开发商:“条款都是业主自愿签订的。”

一位自称新长江房地产有限企业总经理的杨姓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房产证逾期,该负责人确实表明了这一点,开发商也根据相关合同的规定向业主进行了“赠送半年物业管理费”的补偿。

但是,业主签订《确认书》时,开发商没有说明“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办理业主房产证的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该负责人相信,由于条款“写得清清楚楚”,是在业主确认后签订的。 这是因为没有特别注意的问题。 她还说,既然签订了合同,业主必须遵守公约的规定。 “那怎么也不能说他们看不清楚。 这个不算吧? ”她说

“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记者就星湖华苑开发商的“确认书”、“免责”条款向司法局进行了询问,相关商家根据中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样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首要权利时,该条款无效 “作为开发者提供的样式合同,对于单方面免除自己责任、义务的条款,开发者必须注意观察并说明该条款带来的结果。 ”。 他说罗丽娟

标题:“星湖华苑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涉及超500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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