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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荐人合理尽职审查的法规可能在两周内出台”一位香港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要加强对上市保荐人的监管,使之成为证监会今年的要点业务之一。

4月22日,香港证监会(以下称“证监会”)公告创下香港历史保荐人缴纳罚款的最高纪录。 证监会表示,台资证券公司兆丰资本(亚洲)有限企业(以下称“兆丰资本”)未就洪良国际控股有限企业(以下称“洪良”,0946.hk ) 2009年上市申请履行保荐人职责,因此向证监会通报“关于机构融资

“香港证监会将出台法规 强力打击保荐人不良行为”

据官方消息,证监会将于4月底就保荐人的监管法规进行咨询。 咨询复印件包括推荐人在募集章程中披露的新闻的准确性、应承担法律责任还是应限制为民事责任等。

兆丰资本五项罪名

兆丰资本是香港证监会今年提高保荐人管束力的开山之作。

该事件从2009年底开始,兆丰资本协助福建多功能布制造商洪良在香港上市。 2009年12月24日,该企业正式挂牌在h股主板上,兆丰资本是洪良唯一的账面管理者、牵引经营者及保荐人。 次年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突然搜查洪良的港口办事处,向高院申请冻结企业9.97亿港元资产。 第二天,这家企业被证监会勒令停职。

“香港证监会将出台法规 强力打击保荐人不良行为”

证监会的公告列举了担任洪良上市保荐人期间兆丰资本的5项犯罪。 未充分监督包括职称评审不足和未完成在内的未能独立、不偏不倚工作的职称评审工作考核线索不足的员工,以及违反保荐人的承诺,将与香港的联合交易仅限于企业申报不确切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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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资本对洪良集团的客户、供应商和特许经营者进行比较,缺乏尽职审查,影响了洪良集团判断业务表现的真实性。 ”。 证监会表示,该企业通过电话对比了洪良多家供应商和客户的采访,直到洪良提交上市申请的当天才匆匆完成。 另外,兆丰没有验证洪良特许经营者的姓名、地址、销售额等基本资料,甚至没有取得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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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言人告诉记者,洪良在招聘章程中夸大了洪良集团截至2006年、2007年及2008年12月31日的年度销售额。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上述年度的销售额分别夸大了约3亿8千万元、7亿1千万元、人民币9亿7千万元。 此外,该集团在上述各财政年度的税收溢利也分别被夸大了约1亿元、1.9亿元、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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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洪良调查完成之前,兆丰负责人的身份不会公开。 ”。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兆丰资本否认了对过失的所有指控。 据说兆丰没有承认证监的指控,但放弃了上诉。

据香港媒体报道,2009年曾任兆丰持牌人,包括康晓龙、孙村华、黄丽洳。 以上三人在洪良上市后不久,都离开了这家企业。

其他推荐者也受到了调查

事实上,在之前稍有类似此案的情况下,证监会并没有做出如此严厉的判决。

十年前,一个类似的故事在香港市场上演。 2005年,目前已挂牌的欧亚农业,其上市保荐人工商东亚曾被证监会追究责任。 最终工商东亚和证监会达成和解,在不承认任何责任的前提下,同意支付3000万港元。

为什么十年后的今天这样的事对证监会给予了更严厉的惩罚?

“与以往大企业的上市情况不同,香港市场面临着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的上市。 ”。 一位律师一句话就打破了其中的秘密。 他认为,中小企业的增加导致香港市场在近期许多新股上市后,出现了业绩急剧恶化、核数师辞职等问题。 证监会需要通过严厉制裁,将诚信带回市场,重拾股东信心。

“香港证监会将出台法规 强力打击保荐人不良行为”

阿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gareth hughes告诉本报记者,证监会将继续采取强硬态度,严厉制裁违反条例的保荐人,以维护市场诚信和投资者信心。 证监会还将咨询是否对保荐人承担更严格的责任。

证监会发言人证实,目前证监会正在对其他上市保荐人展开调查,但不愿透露调查数量和相关案例。

加强上市保荐人的监管是证监会今年的积分业务之一。 证监会今年将明确界定第一上市及第二上市的定义,简化境外公司来港上市的规定,落实淡仓申报制度、专业投资者的定义,并对上市公司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进行规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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