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94字,读完约3分钟

▲一审判决后,威极企业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法院提供图称威极企业“可能连上诉费都没有”。

威极企业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必须赔偿海天经济损失655万元

海天起诉威极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一审结果28日明确:威极企业被认定构成商标侵害和不正当竞争,赔偿海天655万元,包括海天企业品牌受损、产品销售额下降的经济损失350万元、广告费300万元、律师费5万元。 今后,威极企业将不能再采用“威极”字样作为该公司的尺寸。

“酱油门案一审海天胜诉 威极企业需赔偿655万”

海天企业董秘兼企业品牌总监张欣表示,就法院认定威极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这一点,海天已经胜出,法院认定的赔偿额低于海天起诉时要求的1000万元,但海天决定不上诉。

威极企业代理律师表示,威极企业是否上诉由企业法人代表决定,但威极企业“可能连上诉费都没有”。

法院明确了海天和威极两者没有关系。

故意“附近大人物”扰乱市场

法院确认,海天的“威极”注册商标于1994年2月28日注册,威极企业的公司名称注册于1998年2月24日注册,海天的“威极”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相对先得特权。

“从威极企业成立时两位股东的身份来看,何卫昌经营食品领域,何爱兴高明从事酱油生产领域,两位应该知道海天及其产品,海天有一定的知名度,‘威极’作为其企业品牌也应该有一定的口碑。 这从侧面反映了威极企业在选择公司尺寸时攀登海天“威极”商标商誉的动因。 威极企业无法合理解释选择“威极”两个字作为公司大小的理由。 另一方面,根据海天提供的威极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证据,威极企业注册时选择的候选企业名称之一是国际知名公司的“家乐福”字号,也反映了威极企业注册其字号时具有“附近品牌”的主观意图。 ”。 案件主审法官郑正坚普遍质疑威极企业与海天之间存在相关性,由此可见,威极企业采用“威极”作为其公司大小,造成了社会公众的混乱和误认。

“酱油门案一审海天胜诉 威极企业需赔偿655万”

关于商标侵权,法院认为,由于威极企业在其招牌、公司工厂品牌中突出采用“威极”字样,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其行为侵犯了海天企业的“威极”注册商标专用权。

海天对判决“基本满意”[/s2/]

海天起诉威极,揭露海天企业品牌管制漏洞,此前曾有人指出海天上市道路可能疲软。 羊城晚报记者称,海天企业于5月15日经证监会审查委员会批准,同意其发行,正在等待证监会批文。

海天企业媒体部的谢志强在法庭上向记者表示,他们对判决“基本满意”。 因为判决对侵权企业给予了一定的处罚。 但是,他还表示,对于海天受到此事的影响,判决的赔偿额还不够。

“在这件事上,海天和客户都是受害者,没有赢家。 ”。 谢志强说,事情对海天也很小心,海天现在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威极律师说:“很难说。”

当被问到对判决结果的看法时,威极企业代理律师说“很难说”。 他说,威极企业是否上诉将由企业法人代表决定,但威极企业“可能连上诉费都没有”。 今年10月上旬,佛山高明区法院因威极企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款260万元。 威极企业承担的罚款总数将达到915万元。

“酱油门案一审海天胜诉 威极企业需赔偿655万”

记者表示,被认定为威极企业幕后老板的关家灵目前尚未受审,警方正在进行通缉。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孙楠

标题:“酱油门案一审海天胜诉 威极企业需赔偿655万”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njj/14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