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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年1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分支机构提起行政诉讼,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拒绝出示审计稿件,指责其提交了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调查文件。 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此事是两国法律冲突的结果,希望监管机构能就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一致。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在国际合作中应该信任谁

审计是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的质量保证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全球化的今天,不同国家审计监督机构之间的合作对于确保跨国审计的质量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审计监督机构积极与国外监督机构展开对话与讨论,得到了外界的积极评价。 但是,两个戏剧性对立的事例值得深思。

第一个例子是欧盟委员会于2009年2月宣布,确认包括中国在内的前10个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体系在公开监管、质量保证等方面与欧盟的审计监管体系相当。 第二个例子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于年5月宣布将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启动诉讼手续,冲突的原因是美国监管机构未经中国监管机构许可,直接要求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资料,后者根据中国法律予以拒绝。 12月,sec宣布,以同样的理由起诉包括“四大”在内的5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这两个同样作为“首次”的案例,都与中国审计业的监管直接相关。 对立的两种态度背后的深刻原因,令人无法深思。

在第二个例子中,美国监管机构执法的依据是美国2002年的萨班斯法,其中规定,如果依赖美国监管机构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即外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后者有义务向美国监管机构提供所有相关文件,接受美国法院的司法管辖 对上述要求的任何拒绝均视为违法。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美国监管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审计监管的国际合作,要求美国监管机构到海外进行检查、调查,单方面要求海外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资料等监管行动。 美国要求全世界协助美国执法机构,保护美国的利益,这是美国单边主义的逻辑。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与美国的域外管辖模式明显不同的是,欧盟采取了信任会计师事务所母国监管体制的方法。 经济全球化使公司业务国际化成为普遍趋势,审计工作也超越国界。 由此,广泛的国际合作,成为审计监管事业的普遍诉求。 在此背景下最高效的方法是信任所有达到其监管水平的国家的母国监管体系。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中国未来的选择

如何解决与美国审计监管合作的问题,是目前我国监管机构亟待应对的挑战,sec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提供涉嫌公司财务欺诈的审计资料为由,启动了诉讼制裁程序,强调了冲突的尖锐性和问题的紧迫性。

面对压力,中方必须继续维护主权和安全的角度。 基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中国监管机构不得不采取不接受美国单边主义执法要求,接受互派提醒员等其他方法。 年9月美中监管机构就美方派遣提醒员签署的试点协议确实是一个积极的进展,有助于培养互信。 但是,这一阶段性安排的未来目标应该是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国际合作模式,而不是美方阐述的“跨境联合检查”或母国监管机构的直接调查取证方向。

“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特别是考虑到未来对外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诉求,中国也应该尽量使用“信任母国模式”。 这种模式充分体现了对所在国主权的尊重,对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可以节省很多成本:对于监管对象,不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额外和低效的多重监管负担。 对于监管主体来说,也省略了出国检查等执法活动带来的巨大支出。

标题:“审计监管国际合作应立足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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