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9字,读完约1分钟

本报讯(记者岳晋峰)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杜绝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我省各级旅游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的旅行社负责人及其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了合同制。 这是记者5月23日从省旅游局获悉的。

旅行社有下列违规经营行为之一的,据说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协商。 发布未取得转让、出租、出租、承揽《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旅游业务的境外旅游业务经营资格,且超出范围经营境外旅游业务的旅游产品广告, 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委托虚假和误导游客旅游业务的国家不具备规定的旅游导游证或者队伍证的人员从事导游工作的未取得旅游客运资格的旅游车辆的导游强迫旅游者购物, 不履行参加另收费旅游项目、占卜、烧高香等违规行为旅游合同约定标准,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因违章经营,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或旅游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违章经营行为被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被拒绝整改,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 没有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标题:“山西省旅行社监管实行约谈制”

地址:http://www.ygfootball.com/yaowen/1830.html